在市場上的傳統壽險和健康保險產品中,絕大多數都明確排除了妊娠引起的各種事故和疾病。因此,對于懷孕的“準媽媽”,此時選擇人壽保險已不能滿足懷孕的特殊安全需要。
此外,由于懷孕的風險概率遠高于正常女性,保險公司對孕婦的投保要求更為嚴格。一般來說,懷孕28周后,保險公司不接受保險。保險公司在交貨后8周內才接受保險。懷孕28周后,原則上不接受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但接受不包括因懷孕引起的保險事故責任的普通人壽保險,并在投保時進行一般體檢。
對于懷孕的“準媽媽”,懷孕后的保險選擇范圍相對有限。如果需要保護,我們可以考慮為即將出生的孕婦和嬰兒專門設計的母嬰健康保險。一般來說,對20~40歲的孕婦,妊娠期不超過28周的,可以投保。
和普通的健康險不同,這類保險是專門針對孕婦的,因此一旦投保即可生效,一方面對孕婦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進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對胎兒或新生兒的死亡、新生兒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術給予一定的保險金給付。
如某保險公司的“安安婦嬰保險”,承保孕婦一年期身故或全殘的保障外(含疾病或意外發生的身故或全殘),若嬰兒出生后至五周歲前,確定罹患32種先天性疾病,都可獲得比較完善的保障。但需要提醒的是,這類保險的保障期一般比較短,大多為1年,但也有部分保險將對孩子的保障延長至5年。
對于目前尚未懷孕而正準備做媽媽的“準媽媽”們,可提前做出保障準備。眼下,現在很多保險公司都已經推出了能覆蓋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險,保障女性生育期間的風險,有的以主險形式推出,有的則以附加險的形式推出。
但要提醒的是,投保這類保險切記要至少提前半年,這主要是因為女性健康險有一定的觀察期,也就是該類保險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長時間。如果蔣女士在懷孕三個月后,再選擇投保此類健康險,如果該保險觀察期是180天,那等孩子生下來才能進入合同的保險期,懷孕期間一旦發生意外和疾病,就不能獲得理賠。
因此,保險專家建議,對于準備生育的家庭來說,如果他們覺得在懷孕期間需要保險,最好在計劃懷孕期間為婦女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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