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社會保險的貢獻率居世界前列。僅從基本養老保險來看,企業和職工共同向社會保障機構繳納的養老保險金約占職工工資總額的30%,遠高于美國12.4%的水平。
社會保險的高貢獻率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根據現行制度,城鎮職工按工資的8%發放養老金,用人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發放養老金。這導致一些中小企業面臨巨大的人力成本,只能維持低利潤率的經營。
在這方面,一些社會保障專家建議企業的貢獻率應適當降低。然而,目前,養老機構一直在說,養老金存在缺口。如果這樣的改革真的實施了,它不會進一步擴大差距嗎?因此,這樣的改革似乎缺乏現實可能性。
但是,即使按照現行的養老保險金繳存制度,養老金仍存在著不小的缺口。而在職工和企業繳費率已經很高的情況下,以進一步提高繳費率來彌補缺口已經不可能。
顯然,目前的養老保險制度需要改革,只是改革的方向需要厘清。向退休職工支付的養老金,用的是在職職工繳納的養老金,這是目前養老機構所說的缺口來源。其實,這種前人用后人錢的養老制度很多國家都在采用,只要后續的資金跟得上,支付就不會形成問題。因此,養老金的缺口是沒有必要做實的。如果一定要做實,反而會造成資金的閑置。
如果養老金不夠怎么辦?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財政承擔著最終的責任,政府必須使用財政資金來確保養老金的支付。事實上,在過去的幾年里,一些省份確實存在這樣的問題,最終由政府財政解決。現在需要做的是要把這種“困難救濟”作為一種政府義務確定下來,如果在這方面達成了共識,那么,降低我國過高的社會保險繳費率,也就有了現實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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