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保險費由誰負擔?我們一起通過一則案例來了解這一問題,案例情況:薛某與一家私營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該公司以每月5000元的工資辭去銷售經理一職。公司將向薛某提供交通補貼和午餐補貼,同時向薛某提供每月100元的養老保險費。它同意企業不再為辭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也不再承擔任何責任,承擔養老保險費用。薛某在該私營企業工作半年后,向該公司提出辭職,雙方于2009年9月10日解除勞動合同。在辦理有關手續時,薛某要求該私營企業補繳墓本養老保險費用。該私營企業的人事經理幸出薛某的勞動合同并告訴薛某:合同已經明確約定由辭某自己負責辦理商業養老保險。為此,企業不再負責為薛某墩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雙方為此事發生爭執。墓本養老保險費要由誰負擔?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企業(單位)和職工個人是基本養老保險的主要出資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是企業的義務和職工的權利。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指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由政府根據一定的原則統一籌集,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企業職工工資總額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由企業開戶銀行按月代為扣繳,企業逾期不繳,要按規定加收滯納金。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由企業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收繳。因此,企業職工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主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籌集資金,采取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收、繳納適用該條例。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障?!渡鐣kU法》第10條第1款進一步明確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p>
由此可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對于我們來說是必須要做的一件事情,可以說是是企業和個人的法定義務。它不同于自由投保的商業保險。規定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參加,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因此,薛某與私營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薛某負責商業養老保險”條款無效。企業必須為薛某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納6個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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