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養老保險即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又稱為“新農?!?,是繼取消農業稅、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其中中央財政將對地方進行補助,并且會直接補貼到農民頭上。
從2009年起我國開始在全國各地啟動新農保試點,即新型農民養老保險試點,于去年大面積開始辦理農村居民養老保險。今年起河北省將農村和城市居民養老保險合并,統稱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后城鄉居民繳費標準一致,養老待遇一致。
按照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鄉非從業居民,可以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河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檔次統一設置為:每人每年100元至1000元十個繳費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
不過具體情況應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農村養老保險處去咨詢,這個政策是全國性的,只是在繳費檔次設置和待遇上略有不同,但大體上是一致的。在參保個人繳費的基礎上,當地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為參保農民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費補助。而當地政府則應根據地方財政實力狀況,為農民參加新型農民養老保險提供一定資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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