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先生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車輛受損,當他將所有的理賠材料交給負事故全部責任的謝某,并由謝某到保險公司理賠時,謝某卻私下拿走保險款失蹤了。
今年1月,謝某開著公司的大貨車運送貨物,途經通途路時強行變更車道,擠壓了嚴先生駕駛的小轎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交警部門認定謝某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事后經保險公司評估,嚴先生車輛損失1萬多元。
事故處理過程中他態度很好,承認是他不對,表示一定會按規定處理這事的。嚴先生說。
但當嚴先生修好車子將相關材料寄給謝某,叫他去保險公司理賠時,謝某卻銷聲匿跡了。不久,嚴先生獲悉自己的1萬多元理賠款離奇失蹤了。到保險公司一問,得知謝某已私下領走這筆錢。
1萬多元理賠款落入謝某腰包,更要命的是,嚴先生用于理賠的相關材料也在謝某手中。無奈之下,嚴先生將謝某及謝某所在公司和保險公司一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
案件審理中法官表示,保險公司已支付了理賠費,而謝某又不見蹤影,因此嚴先生證據不足,很難勝訴。6月21日,在法院的主持下,謝某所在的公司愿意先拿出50%的理賠款并協助尋找謝某,為此,嚴某同意先撤訴。
據了解,北侖法院近期已多次受理了類似案件。為此,法官提醒廣大車主,遇到類似事件時,當事人要注意防范,應該在肇事司機賠付了維修款后,再將相關材料交給對方。雙方也可一起憑修理費發票、定損單等理賠材料,去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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