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分紅保險已成為市場上最暢銷的保險產品。同時,股利分配保險的投訴也相對較高。在巨大的市場份額中,人們大多追求股息“錢”的場景。專家認為,保險只是理財工具的一種,無論是什么保險,首先是保險保障,然后才是理財投資,消費者應該是在有保險需求的基礎上才選擇購買這一險種。而這種觀念事實上還沒有被大多數購買者所接受。
誤區一:股利保險有很高的回報率,可以賺錢。
事實上,分紅保險首先是保險,其次是投資功能。其保護性質與傳統保險并無不同,股利分配取決于保險公司的運作,具有不確定性。一些保險公司宣傳承諾保底分紅,且分紅預期年化利率高于銀行存款預期年化利率,把保本保息外加分紅作為賣點,這是違背有關監管部門不允許保險公司承諾保底分紅率的規定的。
誤區二:拿分紅預期年化利率和儲蓄預期年化利率比較。
有的保險公司在推銷分紅險的時候,拿保單分紅的回報率和銀行儲蓄預期年化利率相提并論。但專家指出,保險和銀行儲蓄根本是兩碼事,保險公司的分紅標準并不是像銀行預期年化利率那樣計算出來的。銀行存款利息的計算是以本金為基礎,乘以預期年化利率。而保險公司計算分紅金額不是以投保人的消費為基礎來計算的,如1萬元的分紅險保費,要扣掉保險公司的開支、保險代理人的傭金等各項費用后,才用來計算分紅預期年化收益。事實上,大多數分紅險種真正的紅利分配是根據每一保單的年度末現金價值進行計算再分配給投保人紅利的,而現金價值則根據險種的不同都在保費的基礎上打了一定折扣。有的保險公司的代理人故意混淆概念,讓一般的投保人誤以為分紅險就好像錢存銀行而回報率又比銀行高。
誤區三:分紅險一定有分紅。
分紅險除一般的保障功能(生存領取、死亡和重疾給付等)外,還有分紅預期年化收益,主要來源于該險種投資賬戶的可分配盈余,但紅利作為附加的投資功能,既可能有投資回報,也可能存在投資風險。有的保險公司會在保單上寫上分紅率的大致范圍,比如高分紅是6%,中分紅是5%,低分紅是4%,這其實是一個容易讓普通投保人產生錯覺的宣傳方法,誤以為最低分紅率就是4%。實際上,分紅本身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分紅率有可能低于4%,甚至紅利為零的可能性也一樣存在。
誤區四:將不同險種做片面對比。
對于分紅保險產品,購買者應了解該產品的保險責任、特征、紅利及紅利分配方式等事項。由于各種分紅險的設計有一定差異,分紅險所能提供的保障和預期年化收益程度各有不同,消費者應全面把握分紅產品的保障和投資作用,不要將不同分紅險的紅利多少做簡單、片面的比較。
誤區五:利用銀行信譽,將保險當成儲蓄賣。
當前,保險公司紛紛和銀行聯手,通過代銷的方式將保險產品通過銀行賣出去,保險代理人在賣出這些分紅產品時也動起了腦筋,他們借助銀行的信譽,把分紅保險打扮成儲蓄品種來賣,這樣很容易使那些認為銀行是值得信賴的普通消費者上當。分紅險和儲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金融工具,使用這兩種工具的人群,其投資需求、風險承受能力是不一樣的。如果普通客戶在不了解分紅險的情況下,貿然買進此類產品,極易產生糾紛。
誤區六:以歷史業績暗示分紅保障。
在保險公司的誤導宣傳中,還有一種就是某些公司過度暗示其歷史業績,來顯示高分紅率,誤導投保人。其實,一般分紅險的紅利大部分來源于投資預期年化收益,投資預期年化收益的高低與市場大環境的好壞有很大關系,而和歷史業績并沒有直接的關系。
誤區七:購買分紅險能“雙重免稅”。
一些保險代理人在推銷分紅險時,用“雙重免稅”的說法來吸引客戶投保。其實,分紅險中根本沒有所謂的“雙重免稅”。老百姓拿自己的錢去買保險,這些錢本身就是稅后收入,不存在再次免稅的問題。而且,分紅險的紅利所得不征稅,和銀行存款的利息稅也不具可比性。
誤區八:保險公司最保險。
當許多客戶購買股利保險時,他們擔心資金的安全,并且擔心保險公司可能沒有保險。在這方面,一些保險代理商為了消除投保人的這種顧慮,向客戶出售股利保險,不僅宣傳自己公司的經營投資狀況如何良好,還聲稱《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不能破產,保險公司是國家信譽,將錢交給保險公司客戶完全可以放心。但實際情況是,假若保險公司經營不善,投資失敗也一樣有風險?!侗kU法》只是規定保險公司不能自行解散而已。保險專家提醒市民,分紅險是市民投資的一個較好的渠道,但購買時同樣不能忘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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