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中國老人和一個美國老人養老金的來源有什么不同?美國老人70歲時如果每年有3萬美元的退休金,外加一套價值150萬美元的房子,他們大多會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按抵押15年算,他們每年可從銀行獲得5萬到10萬美元。加上每年的退休金,他們的晚年生活會非常富足。而等他們去世的那一天,房子也被銀行收去拍賣。相比之下,中國老人如果到了70歲,退休金是省吃儉用,不亂花一分,房子則一心想著留給后代了。
60歲前人養房,60歲后房養人,全國政協委員、建設部科學技術司司長賴明日前提出在中國開展以房養老模式,并建議對此成立課題組進行調研,選擇大城市進行試點,等到運作成熟后向全國推廣。
以房養老在中國是否可行呢?
這種倒按揭的做法對中國來說應該是不錯的,可以減輕國家的負擔,也可以讓這些有資產的老人享受更好些的晚年生活,另外還可以把老人的金融資產(房產)盤活。對國家、銀行、老人都是好事,如果各方面都做好了是可以實現共贏的。
但這里面存在觀念與制度問題。一般中國老人的傳統觀念是把房產留給子女。而金融機構和老人的心態都要放平,金融機構對盈利的要求不能太高,如果太高,到老人手里的錢就不會太多,保障的意義就不大。盡量做到讓雙方都能夠賺錢。
具體操作起來也不能急功近利,可以讓一些金融機構在一部分地區先試點。如果試點可行,就可以逐步推開;如果一哄而上,肯定會遇到挫折;也可以先搞一些社會調查,進行制度設計,然后討論,由少到多,由點到面。
美國很多富豪都流行死后把財產捐給社會,不留給子女,以房養老其實是沿襲了美國的做法。提出這個建議不是壞事,給老百姓多一種選擇,但也要不斷完善、進步。生活也不只是一種可能,只有這樣社會才會多元化,才會和諧。至于好壞,只有大家自己來衡量,這一切應該由市場來決定。政府也沒有必要硬性規定或強力推廣,如果金融機構覺得這是一個可行項目,他們自然會強力推廣。我不探究這個可不可行,我只看這里面的利益問題。為什么非要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呢?除非我看到一個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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