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宏偉目標。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一項重要歷史任務”,各行各業都在思考如何服務于建設。
如何保護4000萬名失地農民和1名失地農民。外來務工人員5億人,6億農村剩余勞動力和農村老年人口提供養老保障。如何將城鄉養老保障制度銜接起來,是一個必須認真研究和有效解決的重要問題。
國務院為了規制保險行業的發展,頒布了一系列的相關規定,據了解在2006年頒布的《關于保險業改革與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統籌城鄉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的發展,提出多層次的社會保障發展思路。完善農村居民保險制度,指出未來農村壽險業的發展方向。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發展農村人身保險,我國農村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是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全面建設小康與和諧社會的需要。
根據2006年2月全國老齡辦的最新統計,中國65歲以上老年人占總人口的比例已經達14%,并且在今后一個很長的時期內都保持著很高的遞增速度,屬于老齡化速度最快國家之列。同時,中國農村老年人口為8557萬人,占老年人口總數的65。82%,農村的老齡化水平高于城鎮1。24個百分點,這種城鄉倒置的狀況將一直持續到2040年。這一切都說明,中國農村不僅已經完全進入老齡化社會,而且老齡化程度高于城鎮。
與此同時,一方面農村傳統養老模式開始衰退,中國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進程,農村家庭趨向小型化,使得家庭養老所要具備的條件在逐漸的弱化,耕地面積逐年減少,農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加劇,土地的保障功能持續弱化和逐漸衰退,越來越不能夠滿足日益增長的農村家庭養老保障的需求,
另一方面,1992年由民政部制訂、國務院發布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確定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經過十多年的調整、整頓后,不爭的事實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不但沒有得以普及,參保率反而呈下降趨勢,鑒于中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別較大,可以預期的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
我國很難建立普及全國農村的統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因此不管是傳統的家庭和土地養老,還是現代的社會養老保險,都無法完全滿足農民的養老保障需要,因此必須發展更加靈活的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來滿足農民的養老保障需求。
隨著中國保險市場的進一步對外開放,保險公司間的競爭日益加劇,從市場構成和分布上分析,目前的競爭主要集中在城市,我國13億人口中有9億多人口在農村,農村是我國潛力巨大的保險市場,是在城市業務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盡快開拓農村市場,是保持商業保險業務持續健康發展的新的增長點。
目前,在積極發展大中城市業務的同時,國內外保險公司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以全新的經營理念開拓農村市場,并逐步發展壯大,開拓了廣闊的農村市場。因此,保險公司開拓農村商業養老保險市場,是適應競爭日趨激烈的新形勢保證可持續發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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