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大病保險即我們通常所說的重大疾病保險,具體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或實施了約定的手術時,給付保險金的健康保險產品。
目前,關于城鄉大病醫保的指經導意見已出臺,群眾普遍關心的大病醫保問題似乎有了進展。既然大病醫保制度囊括了重大疾病的服務保障,還有必要設計專門的商業大病保險嗎?二者之間又有什么樣關系呢?我們一起來說說商業大病保險與大病醫保之間的區別吧。
1、保險性質不同大病醫保新政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屬于社會保險范疇,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為目的。而商業大病保險屬于商業保險范疇,是社會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保障對象不同大病醫保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而商業大病保險的對象是自然人,自愿投保,只要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符合保險公司的規定,并愿意履行合同條款即可。
3、保障內容不同大病醫保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基礎上,大病醫保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而商業大病保險則是按照商業保險公司條款約定,被保險人罹患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病種后即可申請賠付。
4、繳費方式不同大病醫保所需的資金是從城鎮居民醫?;?、新農合基金中劃撥,原則上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而商業大病保險完全是由投保個人負擔,費用多少完全是看個人或家庭的承受能力而言的。
5、賠付條件不同大病醫保報銷前提是參保人產生了實際住院花銷且發生了高額醫療費用才能報銷。而商業重疾險是等待期后被保險人患條款約定的重大疾病后,憑相關醫學證明材料即可申請重大疾病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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