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拿到保險合同時,我們把它放在柜子里,并沒有仔細閱讀。我們出了事故,想申請賠償,但我們沒有得到賠償。所有的醫療保險公司都不能補償所有的疾病嗎?保障醫療保險是否有意義?
財務目標:希望能夠發現在保險時,普通消費者應該特別注意合同的哪些方面。
專家回答:在實際的理賠工作中,特別是在醫療保險理賠中,客戶往往認為只要你購買保險,就可以為任何疾病買單,一旦保險公司拒絕付款,這部分客戶就難以接受保險單。保險公司的決定和解釋,保險公司是騙人的。,這其實是一種誤解。事實上,所有商業保險公司推出的醫療險種,并非將所有疾病都列為可賠,對于不能賠付的疾病在責任免除項有明確約定,而且各家保險公司的醫療險責任免除范圍也是大同小異。
判斷是否理賠,主要依據保險合同中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這兩大條款。前者指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或事件發生后,保險公司所應承擔的保險金賠償或給付責任,后者則指保險公司按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不承擔保險責任的范圍。
一般來講,各家保險公司的住院醫療保險,針對生育方面均會明確規定如下內容:被保險人妊娠(含宮外孕)、流產、分娩(含剖腹產)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發癥等,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陳先生的妻子因意外流產,符合責任免除的范圍,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類似的情況還有自殺、先天性疾病、 艾滋病、斗毆、美容整形手術等。但不管怎樣,責任免除條款內容都會在保險合同中以列舉的方式規定。
保險責任和免責事關客戶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購買人壽保險時,必須認真理解該保險單上的保險責任和免責事宜,真正弄清購買保險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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