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我以前在東里光明商店工作。幾個月前,商店關門了,我被解雇了。當我去上班的時候,公司一直在支付我的退休金;在我被解雇后,它停止了支付。最近,我想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但我的賬戶不在市區。我該怎么辦,
?
對于以上的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么吧,答:張先生可以用《養老手冊》和《身份證》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養老保險窗口交養老保險金。現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40、50名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具體經營機構是市勞動就業局。
新政策對于這方面的內容是怎么規定的呢?我們一起來了解新政策的規定,新政策還規定,只要未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購買養老保險,一部分錢可以一次性支付。養老金可以享受15年的年薪,直到退休。
下崗職工享受養老保險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如何辦理
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在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后,原用人單位將其檔案等轉到失業人員戶籍所在的的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時封存養老保險手冊,中止養老保險關系。不需要在另行辦理中斷繳費手續。失業人員因種種原因未再就業的,在失業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時,向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相當地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辦理退休手續,經批準后,由區、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再就業人員
失業人員失業之前和再就業后交納的養老保險費合并計算,其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失業期間間斷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予以保留,其儲存額連續計算利息,并與再就業后的個人賬戶合并紀錄,個人賬戶號碼始終不變。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的,應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辦理轉移檔案關系手續,重新啟封養老保險手冊,并在新的用人單位辦理登記和申報繳費手續,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自己從商人員
職工自謀職業或非正規就業的,可以把檔案關系和養老保險關系存入本市具有代辦養老保險職能的職業介紹機構,在該職業介紹機構辦理委托存檔手續后,可以重新恢復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值得注意的是,養老保險的中止支付對于我們來說影響還是非常大的,它將直接影響退休后的養老金水平?;攫B老金是根據城市職工退休時上一年的平均社會工資計算和發放的。對上一次間歇性工資支付前的城鎮職工平均社會工資進行平均,得到算術平均。這樣,基本養老金的基數就會減少,相對基數養老金也會減少,所以最好不要間斷地繳納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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