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大學生的看病難問題困擾了不少學生和家長。在校不敢生病,生病只能得到最簡單的診療、最低廉的藥物,真的是傷不起了。大學生醫療保險推出以來,雖然需要大學生自己繳費,不再享受公費醫療的好處,但得到的保障卻更實惠,更全面了。
2008年11月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和財政部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的《關于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做出了部署。根據《指導意見》,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相應標準執行。大學在校學生醫療保險的優勢涵蓋范圍廣、個人繳費低、門診醫療同步解決。
大學生醫療保險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首先,保證了國家建立覆蓋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無縫銜接。其次,在校大學生均可參保,參保范圍涵蓋省內各類高校(包括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科研院所的在校本專科學生及非在職研究生,特別是對于民辦高型獨立學院來說,凸顯了教育的公平。另外,在學生個人繳費的基礎上,根據高校隸屬關系,分別由中央、省和所在市財政按規定的標準實行分類補助。
商業保險難解決患大病導致的過高醫療費用。多年來,由于經費短缺,公費醫療名存實亡(民辦高型獨立學院沒有財政補貼)。針對大學生患病率較低、患大病學生時有發生、突發傷害事故較多、學生無收入來源、墊付能力弱等特點。全國各高校普遍采用購買商業保險來解決大學生醫療保險問題。商業保險模式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大學生就醫困難,也減輕了學校及主辦者的壓力,但商業保險主要解決學生突發傷害、患大病門診以及住院的醫療保障問題,而沒有解決學生的普通門診醫療保障問題,和少數學生因突發傷害、患大病等原因醫療費用過高的經濟負擔。
特大疾病保障范圍放寬,省級調劑金幫助貧困生。大學生醫療保險不建個人賬戶,主要支付其符合規定的住院和門診特大病的醫療費用。考慮到大學生的特點和實際,其門診特大病保障范圍在統籌地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定的基礎上,適當予以放寬,其中,包括腎透析、惡性腫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和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等病種都在保障范圍內。建立省級調劑金制度。大學生醫療保險調劑金從各統籌地區大學生醫療保險住院及門診特大病統籌基金年度結余中提取,實行省級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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