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我們關注溫州工傷保險的最新發展。溫州市工傷保險在市級統籌的基礎上,建立了工傷保險風險調整基金制度,以提高工傷保險的整體規劃水平,增強工傷保險的風險調整能力。據市政府最新下發的有關《試行辦法》,我市將對工傷保險風險調劑金實行“統一提取、統一管理、統一調劑”的管理。
自去年1月1日起,溫州市關于工傷保險有了一些新的動態,工傷保險實現了“六個統一”,即統一的保險覆蓋面和對象,統一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統一工傷保險基金管理,統一產業化。損傷識別和勞動能力鑒定方法、統一處理政策標準、統一業務流程和信息系統。切實保護工傷職工權益,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工傷保險的健康發展。
城市工傷保險的風險調整基金是專項資金,按規定的比例統籌解決市級集中管理。主要用于彌補全國各地工傷基金的缺口,解決各地難以解決的老工業傷等歷史問題,開展全市工傷預防工作。
《試行辦法》明確,市級工傷保險風險調劑金按各統籌地區上年度工傷保險基金收入總額的3%計提。市級工傷保險風險調劑金累計結余達到全市上年度2個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水平時,暫停提取市級工傷保險風險調劑金。市級工傷保險風險調劑金實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基金收不抵支時,可調整市級工傷保險風險調劑金提取比例及累計結余限額。
市級實施后,各工傷保險基金的收支余額由地方工傷保險基金近幾年(含準備金)和市級風險調整基金分擔。地方工傷保險基金累計余額(包括準備金)、市工傷保險風險調整基金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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