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殊的歷史時期,工作組可以領取養老金。近日,武漢市宣布將未參保的集體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原職工57人、家庭職工和返鄉務工人員納入養老保險范圍,涉及8萬人,全部工作將于明年6月30日完成。
需要三年以上的工作經驗,這些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工人群體屬于多年積累的歷史遺產。經區政府、主管部門、企業事業單位、街道、所在社區認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按照保險單申請保險。
根據規定,此類人員必須有武漢市戶籍。到年底,達到50歲但未達到60歲的男子、達到45歲但未達到55歲的婦女(以下簡稱老年人)、達到60歲的男子和達到55歲的婦女通用及以上(以下簡稱老年人)在武漢市從事國有或集體企業生產拯救和支持就業。或在街道居委會生產自救組織中從事過季節工、輪換工、臨時工,工作時間在3年以上且未被勞動部門錄用,不具備企業正式職工身份,且目前尚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未享受定期養老保險待遇。
繳費有優惠,還可分期付,這些人員由個人一次性繳納一定年限的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為武漢市2008年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8431元的60%,繳費比例為20%。大齡人員一次性繳納5至14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續再按規定逐月繳納。超齡人員一次性繳納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每增長1歲繳費遞減1200元,男75周歲和女70周歲及以上人員統一遞減1.8萬元。
為減輕這類群體的繳費壓力,武漢市人社局統一按照繳費政策計算繳費額的80%確定。按此計算中心城區超齡人員參保,個人最高繳費標準為4.09萬元,最低繳費標準為2.65萬元,人均繳費負擔約為3.1萬元,遠城區統一按照中心城區繳費標準的80%確定。對于符合參保條件但一次性交費確有困難人員,可以先繳納60%,余下40%在參保后的1年內分期繳納到位。
從明年1月1日起,這些人將實施城市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計劃。中心城區超齡人口每月養老金為710元,遠市區養老金為568元。養老金將成為未來企業退休人員正常的調節機制。養老金水平穩步提高,死亡后享受喪葬福利和個人賬戶,國際收支可以退還給合法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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