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陳先生出去買了一輛新車,當他停下汽車時,他意外地碰撞,造成汽車后部的損壞。事故發生后,保險公司趕到現場,評估損失2000元。后來,陳先生把車開到4S店修理,修理店說要花3000元。他覺得保險公司把損失評估少了,而保險公司認為是維修店的要價不合理,維修店則堅持說至少都要這個數。雙方各執一詞爭來爭去,也沒得個結果。最終,李先生只好自己多掏了1000元整修車。
因此,我們做了一些相關的調查,發現許多業主經歷了相同的經驗,許多業主認為,他們不知道保險公司應該賠償多少,他們不應該支付修理費,除了找不到權威的標準,結果往往只是一個愚蠢的損失。
業內人士表示,自1981年恢復車輛保險業務以來,車輛損失的程度往往是保險公司對車輛保險索賠的最終決定權。汽車保險公司都是“運動員”和“裁判員”。
“這樣就很難確保理賠結果的公正,即使合理,車主也不相信。因此,理賠范圍、理賠金額等問題已成為保險公司與車主之間難以解開的疙瘩,也成為阻礙汽車保險行業發展的一大障礙。”該業內人士說。
據悉,國際上不少國家或地區的車輛保險理賠評估一般都是由專業的車險公估公司操作,車輛保險公司自身不直接參與損失評估。比如香港、新加坡、日本、德國、法國等都如此,在這些地區或國家都有許多從事車險理賠、救援等一系列汽車服務的公司,專業分工很細致。據了解,國內也已經有在車險理賠中引入第三方機構的嘗試。我市一家在車險理賠中引入第三方機構的車險公司營銷服務部負責人谷新建介紹說,他們的做法是引入專業的車險評估機構作為第三方獨立確定事故損失,客戶駕車出險,將由專業的保險公估公司到現場查勘定損。這樣,由于保險公司、公估公司以及修理廠之間建立合作關系,并共同商定理賠標準,因此不會出現價格不一致的情況。與此同時,我市其他一些保險機構也紛紛表示將采取類似的辦法。
因此,很多業主都說這是個好消息:“我們只是想確保公平合理,索賠結果可信。”解決這個問題不僅對我們,而且對保險公司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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