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保險市場上,股利保險、全民保險、投資連帶保險等具有投資功能的保險產品很受歡迎。上周,保監會向消費者發出了一個風險提醒,提醒消費者不要將這種新的保險產品與銀行存款或資金混為一談。
據了解,一些保險公司銷售人員和銀行銷售代理人會采取一些相關的措施,通過夸大壽險新產品的回報率,應用本金、利率等概念,混淆壽險新產品和銀行理財產品,隱瞞壽險新業務。管道的各種手段,如扣除費用誤導消費者。
中國保監會特別強調,新型壽險產品本質上是保險產品。既具有保險保護功能,又具有投資功能的新型壽險產品與銀行存款、銀行金融產品、基金等金融產品的效益進行比較,又不能混淆保險產品與銀行存款,是不妥當的。
保監會提醒,分紅險的分紅水平主要取決于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可分配的紅利是不確定的。而投連險的實際投資收益可能贏利或虧損,投保人承擔全部投資風險,投保人所繳納的保險費并不是全部進入投資賬戶用于投資,進入投資賬戶后也可能發生一定的費用支出。此外,萬能險產品結算利率設有保證利率,但超過保證利率的部分是不確定的。
投保前,投保人應認真考慮支付能力。新的人壽保險產品一般都有較長的保險期限,保險費支付分為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如果選擇分期付款,必須充分考慮是否有可持續穩定的財政資源來支付保險費。否則,投保人可能會喪失保險保障并承擔退保損失或者喪失部分保險合同利益。消費者一旦發現保險銷售人員存在銷售誤導問題,可以向保險公司反映,也可以向保監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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