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付女士在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了終身醫療保險,年費1780元。去年年初,由于某些原因,付女士決定撤回保險,因此她沒有按期更新保險費,直到今年年底才去保險公司。出乎意料的是,她認為她可以收回3000元以上的保險費,但最終,保險公司只給了她1000多元。
許先生在2005年2月保了終身醫療保險,年費780元。在2009年,他想終止合同,他沒有更新保險費。由于長期在外地工作,徐先生直到今年年初返回上海,根據保單現金價值表,許先生理應被退還2000多元保費,豈料保險公司只給付他1200余元。
這兩位投保人的身份如何?他們都被保險公司愚弄了嗎?事實上,傅女士和徐先生都沒有得到全額退款的原因是,當他們簽署保險合同時,他們選擇了自動提前保費功能,這導致了相當驚人的結果。
所謂保費自動墊繳功能,是指長期人身保險中,在投保人約定分期交納保費的情況下,如果超過寬限期仍未按時交費,保險公司會以保單的現金價值墊交保費,維持保險合同的效力。其目的在于避免因投保人忘記交費而導致保單失效,以至失去保障。
例如,柳小姐在購買一款長期險種時,選擇了保費自動墊交功能,前兩年她都按時交費,第三年卻沒及時交費,過了寬限期后,該功能為其自動墊交保費。隨后,柳小姐出險,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做了理賠。又如,周先生購買一款醫療險附加意外傷害險,年交保費3000元。去年中旬他出差在外,7月份該交的保費沒有及時補上。10月期間,他不小心摔倒造成骨折,住院治療。好在當時選擇過保費自動墊交功能,保險公司做了理賠。
可見,倘若柳小姐和周先生當初沒有選擇保費自動墊交功能,一旦逾期60天未續交保費,保單就會失效。除非他們去保險公司辦理復效手續,否則在失效期間出險,保險公司肯定就不理賠了。
然而,雖然保費自動提前功能可以保護投保人的權益,但如果投保人選擇此項功能,在退款的情況下,應在支付日期前到保險公司,或提前取消該功能。否則,在寬限期后,傅女士和徐先生交出的保險費將莫名其妙地減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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