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1歲的魏先生為人壽保險公司購買了人壽保險20年,這是一項重大風險,加上1年一年的醫療保險和7年的保險費。這個時期身體一直很好。今年3月,他因腎絞痛、血尿等疾病住院兩次。他被診斷為腎結石。出院后,他提出了索賠處理,并收到2347元的保險結算。令他吃驚的是,他還被告知尿路結石和并發癥將被排除。也就是說,這個病保險公司就不保了。魏先生很難接受保險公司明知他最擔心的就是這個病,卻二話沒說把責任給先免了?
魏先生額外的住院保險是1年的健康保險。一般來說,這種合同約定,在主要風險期間,如果在審計后附加條件被更新,則在附加條件達到以后,附加責任將有效。由于魏先生在主要保險政策年內患了一種疾病,對于下一個政策年,即使這一次不要求索賠,它也已經成為有先例的參保人。因此,保險公司將根據當前的健康狀況重新評估附加風險的風險,并以附加條件做出再保險決定,例如一個例子。排除泌尿系結石及并發癥。
保險續保是指原保險合同期滿后,投保人與保險人續簽的合同。它實質上重新界定了雙方權利義務之間的關系。如何簽訂新合同首先取決于原合同是否包含續訂條款,如是否保證無條件續訂、保險費率是否恒定等。如果沒有規定,雙方應就條款的其他內容進行談判,達成協議后,將再次獲得成功。否則,將無法完成。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必須嚴格承保保險標的,以控制風險。既往癥是個人健康保險核保的重要風險因素之一。由于魏先生的泌尿系統結石有復發的可能性,且可能導致其他重大疾病,故保險公司按照原保單條款規定,在續保時將其作為除外責任,這體現了公平公正的承保原則。目前市場有長期健康險和保證續保等健康險,可避免一年一保的風險,但保費可能相對較高。魏先生不妨考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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