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失業保險從業人員失業后如何領取失業救濟金?中斷了60天的就業,我到市勞動就業管理局的失業保險部門辦理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申請。你如何在蘭州獲得失業保險?(一)由原所在單位先行到市勞動就業管理局辦理失業備案手續;
(二)在中斷就業后60天內,我將到市勞動就業管理部門的失業保險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請手續。
(三)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市勞動就業管理部門應當支付職工醫療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
(四)本次失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但只要重新就業繳費滿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可以再次申領失業保險金,勞動就業管理局會再核定勞動者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時會將勞動者前后兩次繳納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
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什么?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一)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一)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請失業保險待遇,在失業期間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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