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西南昌的許小姐今年利用年假報名當地的一個旅行社,參加了該旅行社推出的云南、大理、麗江雙飛七日游。當時還與旅行社簽署了一份協議書,其中注明旅游途中的各種費用以及保險費用等。所以許小姐就沒有另外再購買相關的旅游意外保險。可是很不幸,她到了大理之后在游玩中不慎受傷,住進當地的醫院治療,并為此支付了近5000元的醫藥費。正當她慶幸自己與旅行社簽訂的協議里包含保險而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時,卻意外的得到保險公司拒賠的回復,保險公司稱許小姐購買的只是旅行社責任險,并沒有投意外險,為此,保險公司不能給予理賠。
所謂的旅行社責任險,是一種法定強制保險,它是指如果是由于旅行社的責任而發生了對游客的傷害事件,如搭載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發生了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導游和領隊在場的情況下游客發生摔傷等意外事故,這筆賠償費用由保險公司支付,該保險只是旅行社為了規避風險給自己上的旅行社責任險。而如果客人突發疾病、自行活動發生意外等一切非旅行社原因發生的變故,則旅行社都沒有賠償責任。所以許小姐受傷屬于自由活動發生的意外,不屬于該險種的賠付范圍,許小姐后悔當初沒有弄明白險種之間的區別,只能自認倒霉。
據調查,目前各地的旅行社為吸引游客,會突出合同或協議書上旅行社代游客上了保險這一款內容,有些不正規的旅行社甚至會誤導游客說這是一種免費贈送的保險,卻不解釋保險的責任范圍,讓游客誤以為該保險已附帶發生各種意外的保險責任。
保險公司提醒各位消費者,旅行社責任險屬于責任保險范疇,而游客自身購買的旅游保險,屬于個人意外傷害保險,兩者的承保對象和責任范圍完全不同。旅行社責任險只能保證旅行社能夠獲得賠償,但游客的保障,就要打一個問號了。所以游客必須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在參團外出旅行時,一定要申請投保旅游意外險,一般旅行社都會代辦或者直接到保險公司購買。
另外,往年的長假都是旅游出險率高峰的時期,而旅游保險的糾紛也層出不窮。游客大都把出行前準備的重點放在旅游景點,下榻的酒店,線路的價格上,卻極少人真正關注保險問題。所以當務之急是提高我們自身的安全意識。另外不要被旅行社一些免費贈送保險這些噱頭所蒙蔽,因為天下根本沒有免費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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