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規定,養老保險可以轉移到被保險人的就業轉移,只要被保險人申請,其余的工作將由兩個地方的社會保障部門轉移。
我們一起來看看轉移所需要的具體流程有哪些呢?轉移所需要的具體流程:1、讓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開具一張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轉如要出具匯款信息;各機構要求不一樣,有可能是原單位所屬社保機構出具同意調出函件,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蓋章。2、持接受函(或轉出函)到原單位社保所屬機構辦理轉移,如原單位有社保專管員,可將接受函交托辦理。3、原單位社保機構同意轉出,出具轉移人員清單含姓名、身份證號碼、轉入轉出單位信息、參加工作時間、繳費截止日期等信息;個人繳費記錄單含姓名、繳費明細、每年交費月份及賬戶余額等信息。4、持單據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辦理轉入。如果半年繳納的不想要了,可以辦理退保,但只退個人帳戶余額!辦理重新開戶對原戶頭不影響,隨時可以并戶!三個流程走完之后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于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接下來我們還需要了解的就是所需材料有什么?據小編了解到的相關信息就是: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的《個人帳戶轉移表》、個人繳費記錄及《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轉入單位須在《轉入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專)戶轉移申報表》上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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