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和我丈夫在東莞工作了10年和12年。現在我辭去工作回到湖南的故鄉。我怎樣才能恢復我的養老保險?
答:1,你可以開始在湖南養老保險,東莞可以停止付款后停止,帳戶將自動密封,重疊支付不會增加服務年限。養老保險的繳納范圍僅與勞動合同簽訂的地點有關,與居住地無關。2、目前養老保險只是地方統籌,國家統籌的方案由人事和勞動保障部在試點,國家還沒有出臺相關的統一法規。所以,轉移的事情,你只有等國家法規出臺,實行全國統籌與相關轉移的程序,你再去辦理,會容易得多。你要到60歲才領取養老保險,著急不來的,也沒有必要。3、正是因為各地的工資標準的差異,造成繳費的基數相差很大,所以全國統籌壓力很大,相關職能部門不情愿接納從基數低的地區社保轉入。4、如果目前轉移,你只能轉移個人部分,就是基數的9%。但單位統籌的11%,你轉不走,由地方收繳。你不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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