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是任何一種保險最關鍵的環節,家庭財產保險也不例外。不少人覺得理賠是個麻煩,事實上只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步驟,理賠問題便會順利進行。那么,家庭財產保險是如何理賠的呢?
當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一般應提供保險單,財產損失清單、發票、費用單據和有關部門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詐。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被保險人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內不行使向保險人請求賠償的權利,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索賠權利即自動放棄而失效。
保險人在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及時賠付。在賠償處理中,由于家庭財產保險中的承保財產種類較多而且性質不一,因此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家庭財產保險的賠償處理一般會根據財產性質采用不同的賠償方式。
(一)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的賠償在家庭財產保險中,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對于房屋及室內附屬設備、室內裝潢的賠償處理主要采用比例賠償方式。
(二)室內財產的賠償在家庭財產保險中,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對于室內財產的賠償處理主要采用第一危險賠償方式。第一危險賠償方式又稱為第一損失賠償方式。第一危險賠償方式把保險財產價值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與保險金額相等的部分,稱為第一危險責任,發生的損失稱為第一損失;另一部分為超過保險金額的部分,稱為第二危險責任,發生的損失稱為第二損失。保險人只對第一危險責任負責,只賠償第一損失。即只要損失金額在保險金額之內,保險人都負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的多少,只取決于保險金額與損失價值,而不考慮保險金額與財產價值之間的比例關系。
(三)施救費用的賠償。對于被保險人所支付的必要和合理的施救費用,按實際支出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受損失標的的保險金額。若該保險標的按比例賠償,則該項費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賠償。
(四)殘值處理。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五)代位追償權的行使。如果保險標的發生保險按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由第三者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先向第三者索賠。如果第三者不予賠償,被保險人應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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