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們給自己購買保險的是非常普遍的,但是也有為動物購買保險的情況,為使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健康發展,江西各級畜牧與保險部門主要從以下六個方面規范理賠手續,保障能繁母豬保險健康發展。
為每一種生物投保保險都是由一些原則需要遵循的,我們來逐一了解,第一、堅持“無耳標、不賠付”的原則。五月一日起,對于報案的保險能繁母豬出現未佩戴耳標、佩戴耳標與保險清單記錄耳標不符情況,保險公司不予賠付。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轄區內耳標佩戴情況進行普查與核實,督促養殖戶及時佩戴耳標,確保五月一日能繁母豬耳標佩戴率達到百分百。
第二、我們在為母豬投保保險的時候還需要堅持病死母豬“先無害化處理再賠付”的原則。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嚴格執行病死豬“四不一處理”(即不準屠宰、不準食用、不準出售、不準轉運,無害化處理)的規定,切實履行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職責,在監督養殖戶對病死母豬進行無害化處理之后,出具無害化處理證明。5月1日起,保險公司拿到“無害化處理證明”后方可支付賠款,杜絕保險能繁母豬出險后重復理賠。
第三、加強對不足八個月或超過四十八個月畜齡的母豬的鑒定,對于尸重在九十千克以下的未到齡后備母豬,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第四、堅持查驗免疫臺賬,對未執行國家強制免疫而死亡的保險能繁母豬不予賠償。
第五、賠款領款手續對于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們要健全賠款領款手續,做到賠款資金流向明確。對農戶的賠款通過轉賬支付到被保險人本人“一卡通”賬戶,對養殖場的賠款也全部通過轉賬支付,領款人與被保險人應為同一人。 第六、主動接受群眾監督,保險公司每季度在各鄉(鎮)政府張榜公布上季度能繁母豬保險的理賠情況,群眾舉報的騙賠案件一經查實,對舉報者按賠款的20%進行獎勵,對騙賠者追回賠款,批評教育,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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