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家都能夠感覺出來我們國家的迅速發展,因此在這種背景之下,據統計,我國經濟的增長帶動了我國私家車數量的增長,說到汽車就離不開車險,現在汽車保險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各家保險公司的車險險種也越來越多。春節假期結束后,黃某從老家搭乘既是同事又是同鄉趙某的車回來上班。按照雙方的約定,黃某分擔一半的過路費、油費、停車費等相關費用。沒想到,車在行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不僅車體受損,而且兩個人都受了傷。經交警認定,趙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發后,趙某向保險公司索賠,但遭到拒絕,理由是其私自載客屬于非法營運。
對于以上所出的理賠案例,我們一起來進行具體的分析,對于非法營運導致投保車輛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出現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理賠,但是本案不屬于非法營運。因為非法營運是指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或超越核定范圍,而進行營利性運輸。所以,非法營運的核心在于以營利為目的。
本案中,我們可以發現一些相關的知識,那就是黃某與趙某只是按照實際花費,彼此分攤過路費、油費、停車費等費用,這些費用均在合理范圍之內,即趙某并非出于牟利,更不會因為順便搭載黃某而使危險程度顯著增加。因此,保險公司拒絕理賠的理由不成立,應當按照保險合同向被保險人予以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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