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保險是什么意思?責任保險是指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對受害人(第三者)造成的損害承擔的法律責任,即當被保險人依法對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時,保險人代其賠償責任損失。主要有公共責任保險,第三方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和職業責任保險。責任保險適用于可能對他人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所有單位,家庭或個人。
具體而言,責任保險的適用范圍,包括如下幾部分:
1.各種公眾活動場所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如體育場、展覽館、影劇院、市政機關、城市各種公用設施等,均有可能導致公眾的人身或財產損害,這些地方的所有者或經營管理者就負有相應的法定賠償責任,從而需要、且可以通過責任保險的方式向保險公司轉嫁風險。
2.各種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維修者。
3.各種運輸工具的所有者、經營管理者或駕駛員。
4.各種需要雇用員工的法人或個人。
5.各種提供職業技術服務的單位。
6.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
此外,在各種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也存在著民事責任事故危險,建設工程的所有者、承包者等,亦對相關責任事故危險具有保險利益;各單位場所(即非公眾活動場所)也存在著公眾責任危險,企業等單位亦有投保公眾責任保險的必要性。
以上就是全部內容了,大家還應該了解,公眾責任保險是對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在經濟活動過程中因疏忽或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進行承保的一種責任保險。公眾責任保險的形式很多,主要有普通責任險、綜合責任險、場所責任險、電梯責任險、承包人責任險等。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辦公樓、飯店、工廠、商場、公共娛樂場所等都可以通過投保公眾責任保險來轉嫁這方面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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