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療保險的廣泛推廣和實施,醫療保險已逐漸滲透到普通百姓的生活中,但是多少醫院醫療保險的問題仍然困擾著很多人。實際上,我們首先要注意的是醫療保險的報銷問題,根據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規定,被保險人因疾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照規定的比例予以補償或支付。
支付規定是:
第一、參保人員必須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住院。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第二、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中屬于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范圍和給付標準的醫療費用,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三、統籌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用的范圍是:“起付標準”以上至“封頂線”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才能由統籌基金按規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四、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中除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個人仍然要負擔一定比例的費用。
以上就是關于醫療保險報銷的問題了,另外,給大家舉一個案例:某參保人員想了解住院醫療保險多少錢,其在定點醫療機構實際發生住院醫療費用20000元,其中屬于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范圍和給付標準的醫療費用為18000元,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2000元,當地住院起付標準為800元,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費用的支付比例為85%。那么,該參保人員實際發生的20000元住院醫療費用中,應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金額為:(實際發生住院醫療費用-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當地住院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即(20000-2000-800)*85%=14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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