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城鎮居民醫保政策是什么?想要了解更多關于蘭州城鎮居民醫保政策是什么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蘭州對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內容包括提高籌資標準、降低居民醫保住院起付標準、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標準、提高住院統籌醫療費用支付比例、提高在校學生和重度殘疾人住院統籌費用報銷比例等九項。
繳費個人繳費由80元提到100元
第一個變化就是提高籌資標準。全市參保普通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由80元提高到100元。大、中專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技工學校)學生及中、小學在校學生參保個人繳費標準不變,同時對民政部門認定的城市低保人員個人繳費標準及補助方式也將不變。
此外,參保居民住院就醫也將降低醫保住院起付標準,其中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由150元調整為1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由350元調整為2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700元不變。對于因病情需要,由下級醫院住院轉往上級醫院住院治療的不再另行收取上級醫院的起付標準費用。此次新調整的城鎮居民醫保政策取消新生兒參保等待期,新生兒出生后即可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支付額年度支付限額提至12萬
新調整的城鎮居民醫保政策對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也進行了調整。在一個參保繳費年度內,醫療保險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由6萬元調整為12萬元,其中:統籌基金支付最高限額由2.5萬元調整為4萬元;大額醫療保險最高補助限額由3.5萬元調整為8萬元,同時大額補助比例由60%調整為65%。
普通門診統籌報銷比例提至50%
住院統籌醫療費用支付比例也進行了提高,一級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70%調整為90%,二級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65%調整為80%,三級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由60%調整為65%。另外,蘭州城鎮醫保參保居民感冒發燒去醫院門診檢查治療,今后門診費用不但可以報銷了,同時普通門診統籌支付比例也將得到提高,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由40%調整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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