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下,失地農民可以享受養老保險。云南省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還規定了保險對象、政府補助等具體規定一起看。
<P>一、具體表現:
1.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對象
云南省行政區域內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土地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被政府依法統一征收而導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年滿16周歲及以上在冊人員。
2.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府補助標準
失地農民每年享受1次相同標準的政府補助,補助年限累計為15年,同時政府應該以每畝征收不低于2萬元的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專項資金。
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享受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利,16周歲以上,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冊農業人員。
三、以下幾類人群不在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內:
1.因非依法征地導致失去土地的人員不屬于失地農民范圍;
2.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轉租者也不屬于保障范圍;
3.失地農民被錄用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軍入伍后轉為軍官、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四、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標準
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照靈活就業人員辦法參保繳費。政府對個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個人繳費額的10%,個人繳費補貼采取“先繳后補”模式。
1.被征地農民中男未年滿51周歲,女未年滿46周歲人群可選擇以全省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50%、60%、70%、80%、90%、100%其中之一為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逐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被征地農民中男年滿51周歲,女年滿46周歲人群,可以全省上年度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一次性躉繳1-15年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躉繳年限的平均繳費指數按0.6計算。其中,一次性躉繳不滿15年的,逐年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政府對個人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采取“先繳后補”模式進行補貼,補貼標準暫定為個人一次性躉繳額的5%。
3.2018年12月31日之前征地,未參保繳費的被征地農民,躉繳年限以2018年12月31日的年齡為準;2018年1月1日之后征地,征地當年未參保繳費的被征地農民,躉繳年限以征地時的年齡為準。
五、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金領取標準
(一)、領取年限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標準計算辦法,按照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二)、領取標準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129元。
(三)、領取流程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人員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本人持《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及公民身份證、銀行存折(工行、農行、郵政)到社保處辦理相關手續,新參保的村由社保處統一下村發放。
六、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金如何退還?
若失地農民存在退休死亡、在職死亡、戶籍遷出等情況,可辦理養老保險金退還。
具體流程為:
1、退休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需寫明死亡時間和辦理人姓名)。
2、在職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
3、戶籍遷出,由遷出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手冊》、遷出地村委會證明、遷入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或戶口冊。
4、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本人攜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辦理退還手續。
提示: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享受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利,16周歲以上,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在冊農業的人員可以參加失地農民養老保險。
以上是小編向大家介紹的云南省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對象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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