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大病醫療保險”大家好像并不陌生,我們通常所說的大病保險即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指政府從醫療保險基金中撥出資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并對非常規醫療實行“兩次報銷”的辦法。被保險人在報銷高額醫療費用和基本醫療保險后發生的費用。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繳費限額年度內發生的醫療費用,也可以部分或者全部通過重大疾病醫療保險支付。例如,在北京,醫療保險的起算線是20226元。在起跑線上,可享受50%-75%的報銷比例。如果報銷比例超過起始線,除享受報銷外,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也可以達到50%-60%。
“重病”有不同的定義標準。但這一次,明確要求以高額醫療費用為界定標準。當自費部分超過一定數額時,可能會導致家庭的災難性醫療支出,導致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人們認為這是一種嚴重的疾病。同樣,北京市大病醫療保險所保障的大病,只有“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的高額費用,才納入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進行“二次報銷”。
在年底前,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增農業合作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或者限額,用于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對嚴重疾病需要個人負擔的病人,應當保證醫療費用的支付。今年,支付比例將達到50%以上。今后將逐步加大力度,有效減輕重病患者的醫療負擔。到,建立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
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具體來說,主要是四大類人員:1、學生兒童;2、城鎮老年人;3、無業居民;4、殘疾人。此外,有工作的、有正式職業的則不屬于這個范圍。
大病醫療保險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很大區別。他們實施兩種不同的安全系統。首先,付款期限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達到繳費期限(男25年,女20年),退休后不再繳費,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必須按年繳納,不繳費不享受待遇。其次,戶籍的要求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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