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最新消息是分部分匯編的。1、養老保險繳費期限延長。養老保險的原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但經過討論,該政策不適合可持續發展,故將延長繳費年限。具體延期時間尚未正式確定。
那么延長養老保險的繳費期限呢?
當前15年最低繳費期限并不意味著職工15年后不再繳費,而是職工在退休前一年在本單位繳納一年的社會保險費,而個體工商戶只能連續五年繳費,退休時只領取少量養老金。所以,適當延長繳費年限,既是適應人們預期壽命延長的需要,也是保障勞動者退休后生活的需要。
2、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
據國務院發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目前我國31個省區市已全部完成了今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工作,養老金具體調整方式一般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兩種。
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部分省市略有調整),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
不過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由自己負擔。
小貼士:企業上一年平均月工資的20%(部分省市略有調整),員工上一年平均月工資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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