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的保障制度已經越來越完善了,尤其是在醫療保障方面,隨著醫療費用的增加和保障水平的提高,醫療保險基金中長期支出的壓力越來越大,居民醫療保險巨大的財政補貼風險逐漸顯現。作者認為,個人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制的貢獻比例可能會增加。專家認為,從籌資機制的角度來看,財政補貼約占籌資總額的3/4。住院醫療往往是“泛福利”。今后,要逐步改變目前個人與財政融資責任不平衡的狀況,建立合理的財政補貼與個人出資分擔機制。
考慮到參保積極性等因素,居民健康保險的個人理財水平多年來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居民健康保險籌資增長主要是通過增加財政補貼實現的。財政補貼和個人融資比例由最初的1:1改為現在的4:1。
數據表明,近六年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貼的增長高于人均個人繳費的增長,使財政補貼在人均籌資總額中的比重由2009年的60.8%提高到79.3%,比例由2009年的60.8%提高到79.3%。財政補貼對個人貢獻的比例已接近4:1。城鎮居民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380元,個人繳費不低于120元。
有業內人士擔心,我國的居民醫保已經出現了“泛福利化”傾向。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醫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也認為,財政補貼比重過大,不僅帶來財政是否可支撐的問題,也使得居民醫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危險。完善居民醫保籌資機制的基本原則,是回歸社會保險屬性。
對于未來的改革方向,王宗凡認為,調整籌資政策應充分考慮目前面臨的困難和阻力,需要循序漸進、逐步推進,不可操之過急。隨著居民收入的增長,可參照職工醫保繳費單位和個人的分擔比(約為3∶1),將居民醫保繳費財政和個人分擔比的調整目標也確定為3∶1。當然,實現這一目標還需要一個過渡期。
8月24日,作者從馬鞍山市人社局了解到,為保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平穩運行,維護參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各級財政逐年增加城鎮居民參保補貼的基礎上,經市政府同意,從9月1日起,該市對參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度個人繳費標準進行調整。
據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該市將在校學生(含幼兒園在園幼兒)、市區農村居民參保個人繳費標準由現行70元調整為100元。將18周歲以下城鎮非在校居民參保個人繳費標準由現行100元調整為130元。將其他城鎮居民參保個人繳費標準由現行220元調整為250元。在校大學生繳費標準仍按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文件執行。
在被保險人中,有低保險、嚴重殘疾、五險等困難的。個人貢獻的增加,由城市財政承擔,縣財政承擔。據了解,馬鞍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將于下月正式啟動,廣大參保人員可密切關注。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