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6月底,大家都會格外關注社保繳費基數,因為根據國家規定,從7月1日開始,全國各省份地區都要按照新的社保繳費基數來調整應交的社保。江蘇2017社保繳費基數已經正式公布了,小編整理了一些社保繳費基數的資料,供大家參考。
江蘇2017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6月29日,江蘇省人社廳近日下發通知,發布江蘇2017社保繳費基數。從7月1日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從去年度的16800元上調到18171元,繳費工資下限按2940元執行。值得關注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以及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等,首次和企業職工同步調整。
本次調整前執行的繳費工資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調整前的繳費工資下限執行。基金收支缺口較大的地區,可在2940元的基礎上適當上調。考慮到部分地區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相對偏低,允許蘇北五市和揚州市、泰州市適當下調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但應全市統一標準,并由設區市報省廳審批后執行。
一般情況下,參保職工的實際工資收入作為社保繳費基數,按相關比例每月繳納各項保險的參保費用。但是,工資收入較低和太高的參保職工,要按照人社部門每年公布的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作為繳費基數。而這個上限和下限,跟統計部門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相掛鉤。
對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6057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57元;計算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72684元,比上年度增加了5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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