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一起去了解深圳養老保險補繳政策。
深圳戶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齡時如果尚未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是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但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補繳前已在我市正常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2)補繳時間段為入深戶后、年滿18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前應繳未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3)個人補繳時間不早于1987年3月;
(4)申請補繳的時間段未在其他地市重復參加養老保險。符合上述條件的深戶個繳人員,可參照個人繳費情況提供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屬的社保機構辦理補繳。但是,如果不是深圳戶籍的居民,目前還不能享受以上政策,需要申請延期補繳。今后如果補繳政策有新規定,以最新規定為準。
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按其應繳費期間的工資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補繳年份的月繳費指數為:月補繳工資基數÷應繳費期間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非按其應繳費期間的工資總額而按補繳時的繳費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的,補繳年份的月繳費指數為:月補繳工資基數÷補繳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補繳年份的月繳費指數最高不超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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