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大病醫療需要而設立的專門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當年累計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繳費限額的醫療費用(不含自理費用)。重大疾病保險的對象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所需資金來源于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金,不再增加群眾個人繳費的負擔。
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安排我國城市低碳經濟網絡,優先保障人民健康權益,切實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等的協同互補作用,加強制度之間的銜接,形成合力。
(二)堅持政府主導,專業運作。政府負責基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籌資管理,并加強監管指導。利用商業保險機構的專業優勢,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險的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
(三)堅持責任共擔,持續發展。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要與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適應。強化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強化當年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測算、穩妥起步,規范運作,保障資金安全,實現可持續發展。
(四)堅持因地制宜,機制創新。在國家確定的原則下,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出開展大病保險的具體方案。鼓勵地方不斷探索創新,完善大病保險的制度,引導合理診療,建立大病保險能夠長期穩健運行的有效機制。
大病醫療保險有什么規定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對大病保險又提出了明確要求,今年重點的醫改任務更進一步的提出了要求,所以今年主要強化幾個舉措:
一、全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大病保險的效能,使大病保險基金進一步發揮其應有效能,力爭做到能夠享受大病保險的人群、符合條件享受的盡量讓他享受到。同時提高大病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
二、大病保險基金上要增加。今年財政對于基本醫保的政府補助標準人均提高40元,40元中有10元用于大病保險基金。同時要求各地當地的實際采取多種形式盡量地擴大覆蓋范圍,提高受益水平。
政府希望盡一切努力確保人們能享受到重病保險,并盡可能多地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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