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的計算必須以各種風險事故發(fā)生的概率和按照繳費標準預(yù)先估計的繳費支出總額為基礎(chǔ),確定保險費率。此外,與商業(yè)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了考慮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jīng)濟因素,以獲得一個公平合理的費率。
<P>1、比例保費制度本辦法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基礎(chǔ),規(guī)定一定比例收取保險費。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賠償被保險人在發(fā)生風險事故時的收入損失。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jù)。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lián)系,不管是雇主雇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xiàn)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jié)果會導(dǎo)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yè)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也就是說,無論被保險人或其雇主賺多少錢,都要收取相同金額的保險費。該制度的優(yōu)點是計算簡單,易于普遍實施,而且采用這種方法收取保費的國家在繳納保險費時通常采用均衡制度,具有收支均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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