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回戶籍所在地就業,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需要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向戶籍所在的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那么,參保繳費憑證又是如何辦理的呢?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辦理"參保繳費憑證"應攜帶哪些資料?
答:員工中斷在本市就業,離開本市并辦理跨省轉移的可到我局相應的社會保險轉移窗口申請辦理"繳費憑證"。
需提供的資料:
1、填寫《深圳市企業參保人員跨省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社保卡(社保卡丟失的可在單位辭工轉保證明上貼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單位公章)。
3、單位在申請表上蓋章或開具本人辭工轉保證明(已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并停交社保時,辦理繳費憑證則不需此項)。
參保人員回戶籍所在地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有什么規定?
答:首先,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的,由參保人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提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書面申請(深圳市企業參保人員跨省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表),經市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同意后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其次,參保人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向戶籍所在的社保機構提出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最后,參保人戶籍所在地社保機構向深圳市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深圳社保經辦機構接到轉移函后辦理關系轉移手續,將深圳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保險資金轉回其戶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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