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醫療保險繳費標準不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金額統一為180元/人,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老人繳費金額為90元/人。
城鎮醫療保險繳費新政策
今年繳費不再收取現金,繳費方式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參保居民已領取了社保卡;二是參保居民未制作社保卡;三是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老人。
對于第一種情況的參保居民需持社保卡到所屬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平臺簽訂“同意批量代扣醫療保險基金確認書”,簽訂完畢后,到就近網點激活社保卡金融賬戶,并足額存入扣款金額,完成參保繳費。同時,還可采取人社自助終端(布放點在各街道辦事處)完成參保繳費,無需再到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平臺進行參保信息系統錄入。
對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費用原則上分七段累計補償:3萬元(含)以內部分報銷50%,3萬元以上至5萬元(含)部分報銷55%,5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部分報銷60%,8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部分報銷65%,10萬元以上至12萬元(含)部分報銷70%,12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部分報銷75%,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0%,年度累計補償金額不超過20萬元。未按相關政策分級轉診的應降低支付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全市城鄉居民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含門診特殊病種)累計個人自負總額(全自費部分除外)超過大病補償起付線(1萬元)以上部分,才由大病保險按規定比例補償。
以上就是對城鎮醫療保險繳費相關內容的簡單介紹,希望能幫到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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