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賠付主要是解決因住院后醫療費用大而造成的嚴重疾病和貧困問題,云南省醫療保險賠付率和賠付標準的制定,可以清楚地看到云南省醫療保險賠付金額。
<P>1、住院費用:國家和省規定的三個目錄(藥品目錄、診療服務、服務設置標準)內的醫療費用,應當在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內。按照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住院只需支付應由自己承擔的醫療費用,其余由醫保中心和醫院進行結算。
職工醫療保險基金實行州市級統籌管理。具體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和報銷比例由各州市自行制定,略有不同。
備注:云南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8萬元用完后,自動進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支付,住院報銷比例統一提高到90%,最高可再報銷25萬元。
2、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費用:
云南省規定慢性病包括精神病、癲癇;、帕金森氏病、冠心病、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腦血管意外、糖尿病、肝硬化、老年性前列腺增生II、III、慢性腎小球腎炎、腎病綜合癥、活動性肺結核病、慢性活動性肝炎、原發或繼發性高血壓、類風濕關節炎、甲狀腺機能亢進(減退)、阿爾茨海默病、系統性硬化癥、干燥綜合癥、重癥肌無力、強直性脊柱炎、原發性青光眼、運動神經元病共26類。符合上述規定病種的參保人員門診就醫,在規定用藥、診療范圍內,超過起付標準的門診醫療費可由統籌基金報銷80%左右,每年最高報銷2000-5000元左右。
特殊病包括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新增)共計6類。門診就醫按照住院待遇享受統籌基金報銷。
3、門診特殊檢查:
云南省規定了磁共振、CT、彩超等26項特殊檢查項目,統籌基金報銷70%,個人負擔30%。
4、門診急診搶救:
門診急診搶救(含120急救車)的醫療費按住院待遇報銷。
提示:云南省醫保報銷參保人員病情較復雜,在規定的用藥和治療范圍內,可報銷超過起始標準的門診醫療費用的80%左右,最高報銷金額約2000-5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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