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養老保險對于參保年齡有沒有限制?過了退休年齡的老人也可以辦理嗎?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的適用范圍有哪些?不同年齡段的老年人,繳費標準有何不同?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參保,有什么優惠政策?
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辦理及繳費標準
適用范圍
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擁有本市戶籍滿10年,無享受定期養老待遇或其他相關定期待遇的城鎮老年居民(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和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政府供養人員除外)。
其中,定期養老待遇是指:
(一)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退休費和退職費。
(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農轉居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本養老金和老年生活津貼。
其他相關定期待遇是指:
(一)工傷保險定期待遇:1至4級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工傷供養親屬定期待遇。
(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軍隊干部退休金和無軍籍職工退休金。
(三)其他政策規定的定期待遇。
孤寡老人免予繳費,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或低收入困難家庭人員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困難家庭待遇期間免予繳費。
參保登記辦法
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統一到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請辦理登記。
溫馨提示:
1.已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應到原參保登記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請辦理。
2、已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委托銀行劃賬所提供的銀行存折或儲蓄卡應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一致。
3、參保人按規定繳納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費后,其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自動延續,參保人無需每年申辦。選擇“按年繳費”的參保人,須于每年6月的3-23日繳納新一年度的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費后才可繼續按月領取城鎮老年居民基本養老金。
4、停保后再次參保的人員,需在當年的5月底前向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申請新一年度的繳費。
5、每月最后2個工作日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暫停受理參保登記業務。
(二)參保登記流程
1.繳費方法
(一)選擇委托銀行劃賬的參保人:須在辦理登記的同時提供指定銀行存折或儲蓄卡原件與復印件、存折或儲蓄卡戶主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并簽署《委托銀行自動轉賬付款繳納社會保險費授權書》,銀行將于次月直接從存折或儲蓄卡中扣費。
(二)選擇自主繳費的參保人:須于登記次月3-23日前,攜帶《廣州市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個人征繳核定單》到廣州市統籌區內任一委托銀行網點使用現金或轉賬方式辦理繳費。
(三)選擇逐年繳費的參保人從次年起,應于每年6月的3-23日繳納當年7月至次年6月期間的養老保險費,逾期不繳費的,從當年7月起停發城鎮老年居民基本養老金。以后補繳的,從補繳到賬的次月起發放并補發從繳費起始月份起的城鎮老年居民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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