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1:在外地突發疾病住院費用可報銷
出了太原市,忽然生病住院,怎么報銷?
針對讀者的疑問,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太原市城鎮醫保(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調整,取消了因公出差等限制性門檻,大大放寬了急診報銷范圍,參保人員出了太原市,只要是因為突發疾病而發生的危、急、重病都可視同急診,住院費用都可以報銷。
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報銷的必備條件現在精簡為一條:突發疾病。具體什么病是突發疾病,則由就醫的醫院從醫學上來確定。“這樣的新規定,實際上是大大放寬了急診的報銷范圍。”
外出期間發生的異地急診住院費用如何報銷?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明確,所需材料為:《醫療手冊》,《特殊就醫申請表》(單位蓋章)一式三份,以及住院發票、費用匯總明細、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住院病歷首頁,出入院記錄、醫囑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騎縫章)、出院證或死亡證明(醫院出具的資料均要醫院蓋章)等。同時,由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就診醫院的定點證明及醫院等級證明。異地門診急診死亡的費用報銷等情況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情況2:轉外就醫先要到13家醫院辦手續
在太原生病了,想到北京等醫療條件先進的地方醫治,這就涉及轉外就醫。
此前,太原市已經明確,太原市城鎮醫保參保人員轉外就醫的城市,由原來只能在京、津、滬三大城市擴大到全國各地。“轉外就醫的城市擴大到全國各地,可以解決多方面的問題。”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首先是疑難雜癥問題,有的病例在我省甚至是京、津、滬都沒有好的治療辦法,但別的城市的專科醫療反而有效,同時還可降低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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