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了解更多有關廣州市新的城市彈性員工醫療保險條例的信息,請參閱以下介紹。自本月以來,廣州市對靈活的城鎮職工實行了新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從廣州市新印發的《廣州市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獲悉,已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從繳費的次月起便可以開始享受相關醫療保險待遇了,一改之前參保繳費的第7個月起才可享受相關醫療待遇的老辦法,給靈活就業者帶來更多的便利。
三個小組可以享受新的交易
新辦法頒布后,三個集團可以享受新政策帶來的便利?!掇k法》指出,本辦法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廣州市戶籍為城鎮居民的下列人員(以下簡稱彈性職工):
(一)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二)就業年齡范圍內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繳費年限,在本市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
《辦法》規定,靈活就業人員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每人每月按4%的標準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并按本市醫療保險規定繳納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選擇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每人每月按10%的標準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并按本市醫療保險規定繳納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
享受醫保的時限改變大
與舊方法相比,新方法最大的變化是改變了醫療保險治療的時限。舊辦法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費的第七個月前不享受相關的醫療保險待遇。一旦被保險人一個月內忘記繳納保險費,從第二個月起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給被保險人帶來極大的不便。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