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我省農村住房保險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辦法》規定,農村住房保險工作應以省級統一保險為基礎,由各級政府補充保險為補充。l堅持政府指導、市場運作、自決、自愿、協調推進的原則。省級統一投保的保險責任要基本涵蓋造成農村住房倒塌或損壞的主要風險以及因災搬遷或拆除損失,主要包括暴雨、洪澇、臺風、風雹、雪、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以及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保險公司可在條件允許和風險可控的基礎上提供地震風險保障。
省統一參保金額每戶不低于1萬元,省級統一參保的是農村家庭。保險標的為被保險人所有并用于日常生活的房屋,主要包括臥室、客廳、餐廳和廚房。鼓勵農民自愿繳納,增加保險金額,增加保險標的和險種。在農民自愿申請保險的地區,組織單位應當通過宣傳等形式保障有關農民的知情權和獨立投保權。省級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應當采取適當方式予以公告。
根據本辦法,省民政廳組織保險資金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年度預算調整和未來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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