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大家了解多少呢?它的報銷范圍是什么?基本醫療保險的定義是什么?我們經常談到的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統籌保險有什么區別?本文將從多個方面進行詳細的介紹:
什么是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由政府制定的由雇主和雇員共同參加的社會保險。它基于雇主和工人的負擔能力來確定每個人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它具有廣泛性、共濟性、強制性的特點。基本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障體系的基礎,實行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雙方負擔、共同繳納、全市統籌的原則,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相結合原則,能夠保障廣大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費用。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VS:什么是大病統籌醫療保險?
大病醫療統籌制度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濟,風險共擔;保證基本醫療,克服浪費;國家、企業、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原則,實行基金制度。大病醫療統籌費由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員共同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是什么?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劃定各自支付范圍,分別核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按照本市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以及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報銷。具體規定如下:
個人帳戶支付下列醫療費用:
門診、急診的醫療費用;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下列醫療費用:
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急診搶救留觀并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用。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下列醫療費用:
非指定醫療機構的醫療(緊急情況除外);在非指定零售藥店購買藥品;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造成的傷害;吸毒、打架或其他違法行為造成的傷害;自殺、自殘、酗酒等原因的治療。子孫;國外待遇或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由個人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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