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費的支付流程如下:
1、繳費單位應當在每年規定時間前向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職工繳費基數,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公共平臺及本人簽名的軟盤;
(二)宣傳證明。
2、職工增減變化申報
繳費單位在每月規定時間內到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職工增減變化申報,提交以下資料:(1)職工增減變化表;(2)增加職工情況,應提交《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其中本市再就業的,還應提交《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保障卡》,屬統籌范圍外轉人的,還應提交轉出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減少職工情況,因在職職工死亡、離退休、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參軍、出國定居、工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不同原因,提交有關證件和資料。
3、級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每月規定的時間收取企業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交,并自繳納之日起繳納。逾期不繳的,按日加收滯納金千分之五;逾期不繳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滯納金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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