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深圳保險行業啟用浮動方案交通違法記錄系數(d)。11日,深圳保監局對外宣布,深圳實現車險費率與交通違法記錄掛鉤的技術條件已經具備實施浮動方案交通違法記錄系數(d)的條件。
根據方案,與車輛保費掛鉤的交通違法行為有七項,對于有逆行倒退行駛、闖紅燈、超速等違法行為三次及以上,或每發生一次飲酒后駕駛的車輛,費率將上浮10%;對于有無證駕駛、肇事逃逸、醉酒駕車等嚴重違法行為的車輛,費率將上浮30%;多種違法記錄并存的,上浮因子將累加,但總的上浮幅度以50%為限。
3月1日,深圳車險正式實施浮動費率新政:車險保費與“出險次數”和“交通違法行為”雙掛鉤。
但由于技術條件尚未完備而僅與出險次數掛鉤。不過,僅此一項掛鉤就使深圳私家車主的車險保費下降6%。
深圳保監局局長助理介紹,這還只是深圳商業車險費率改革的第一步,第二步是實現真正的費率市場化,推出商業車險深圳專用產品。
“雖然深圳提供了經驗,但是全行業推行所涉利益和范圍更廣,面臨的意見和困難更多,推廣恐難實現。”專業人員表示。
記者在深圳市各大財險公司了解,目前各公司對深圳專用商業車險產品處于觀望狀態。“真正令人擔心的是全國費率改革鋪開,要花極大的功夫調整硬件、軟件系統,全國改革細則出來前,沒人愿分精力先來搞深圳的專用產品。”深圳一大型財險公司車險部門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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