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釣事件愈演愈烈,成都、廣州、深圳、長春等地,19號爆發(fā)反日示威大游行。內地民眾表示,必須通過游行表達自己的愛國情感和訴求,并聲援香港保釣運動。但有示威市民打砸路過的日本車輛,并推翻一輛日產警車。
19號,深圳這條最繁華的主干道被封閉,大批民眾自發(fā)進行保釣反日示威。示威活動一直持續(xù)到下午,直到2點左右,大部分示威民眾到達深圳體育館后陸續(xù)散去。不過,游行尾段場面一度混亂,有部分民眾情緒激動,使用石塊及礦泉水瓶襲擊路過的日系車輛,甚至有日產警車亦被激進市民踩踏、打砸并推翻。
去年3月12日,溫州的翁先生開的轎車被一伙身份不明的人砸了。現(xiàn)在,肇事者還沒找到,可修車的15200元怎么辦呢?車險究竟賠不賠?
最初,他覺得這種情況屬于車損險范圍,保險公司必須得賠。
但保險公司覺得,汽車被砸屬于人為破壞,他們拿出了保險合同條款中第四條關于保險責任的規(guī)定,以該條款中沒有提及車輛被砸屬于保險責任,從而拒絕賠償。
翁先生無奈之下,一紙訴狀將中華聯(lián)合財險公司溫州中心支公司告上了法庭。
這起案件,雙方爭議的焦點就在于翁先生的車輛損失是否屬于保險范圍。
最后,法院是這么認定的:保險條款中規(guī)定,碰撞、外界物體墜落造成機動車損失屬于保險范圍。碰撞的解釋,是指被保險機動車與外界物體直接接觸并發(fā)生意外撞擊,產生撞擊痕跡的現(xiàn)象。
翁先生的車輛損失系被砸造成,砸車的物體屬于外界物體,砸車的過程屬于外界物體與車輛發(fā)生碰撞的過程。而且,翁先生的車輛被砸對于他個人來說是意外。
按照這個認定,法院最后判定:翁先生的車輛被砸屬于車輛損失險的保險范圍,保險公司理應賠償翁先生的損失。
但根據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因為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無法找到第三方,保險公司有權扣除30%的免賠率,而要向車主賠償70%的損失。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