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人死亡后,其親屬可以為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人領取死亡撫恤金。死亡撫恤金主要包括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死亡撫恤金。那么,補充養老保險人員的具體死亡待遇是什么?接收它的過程是什么?下面將為您詳細描述。
補充養老保險人員死亡待遇標準
1、喪葬補助:按城鎮非私營職工死亡時的上一年平均月工資計算。
2.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費(或一次性撫恤金):
(1)企業離休人員以及符合享受離休人員同等待遇的退休人員死亡按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養老金計發。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按其死亡時本人基本養老金的8個月計發。
(3)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尚未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人員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倍計發。
補充養老保險人員死亡待遇領取所需材料
1.辦理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成都市職工補充養老保險單(已辦理補充養老保險按月計發手續的無需提供)。
3.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未辦理的提供建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復印件。
4.繼承人(或單位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親屬關系證明。
5.參保人死亡證明、火化證明。
補充養老保險人員死亡待遇領取流程
經營者可以將上述材料帶到當地社保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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