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中小城鎮土地征收現象日益增多。要了解更多關于如何實施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信息,請參閱以下介紹。
泰興市最新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具體內容如下:
<P>一、特定對象:16周歲以下(未成年年齡段)、16周歲以上至60周歲(勞動年齡段)以及60周歲以上(養老年齡段)。
二、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勞動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可選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勞動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到達退休年齡時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差幾年補幾年的辦法補繳。
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選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中在企業參保繳費的,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憑本人的繳費清單到該市社保經辦機構,從其保障資金專戶中的個人分賬戶中退還上一年度養老保險個人應繳納部分;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照當年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由其在保障資金專戶中的個人分賬戶代扣代繳;選擇參加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每年1月按該市每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0倍,由其在保障資金專戶中的個人分賬戶代扣代繳。五是待遇發放。養老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從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次月起,領取養老補助金,并實行社會化發放。
三、養老金發放安排:
勞動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年最低繳費標準按征地時該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0倍確定。
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包括安置補助及其增值收益、市政府從土地出讓金和劃撥土地供應成本中統籌安排的社會保障費用、被征地農民個人子賬戶的設立等,個人分戶按本市農村139個月最低生活水平的1.1倍計算。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