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養老問題一直是一個社會問題,農民工作為勞動者的一部分,享有用人單位為其購買養老保險的權利。但是,農村戶籍農民工不能為居民購買養老保險,只能參加新農村養老保險。在這方面,小編給你看了《農民工最新養老保險政策》,希望能為廣大農民工提供幫助。
新出臺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
好消息!好消息!最新出臺的農民工養老保險新政策規定了許多事項。你可能不知道。這是給你的簡要介紹。
一、適用范圍。
在城鎮就業并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其中,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給農民工辦理參保手續。
二、繳費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的費用是由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繳費。繳費基數是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來確定的。一般情況下,;對于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為為12%;農民工個人繳費比例為4%至8%。
三、轉移接續。
農民工離開了就業地,原則上是不“退保”,可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即可。如果農民工跨統籌地區就業并繼續參保的,必須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由兩地社保機構負責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四、待遇計發。
農名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5奶奶以上,并且符合養老保險的領取條件后,可由本人想社保機構提取領取申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如果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阿伯先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參加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由社保機構將其基本養老保險權益記錄和資金轉入戶籍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可享受相關待遇;沒有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一次性支付其個人賬戶養老金。
五、經辦服務。
國家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批準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農民工可憑借個人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號查詢個人的參保繳費等情況。
綜上所述,本政策的實施充分保障了農民工的權益,有效解決了農民工的養老問題,有利于農村的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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